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一支队炊事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一支队炊事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17-0501-A043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一支队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一支队炊事设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一支队炊事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XM-2017-0501-A04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操作台 | 个 | 4 | 详见招标文件 | |
2 | 保鲜柜 | 个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3 | 打蛋机 | 台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
4 | 单门蒸车 | 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5 | 双层烤箱 | 台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
6 | 豆浆机 | 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7 | 6门冰柜 | 台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
8 | 开水器 | 台 | 11 | 详见招标文件 | |
9 | 6kw开水器 | 台 | 5 | 详见招标文件 | |
10 | 电磁灶(一大一小) | 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11 | 电磁灶(单大锅) | 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12 | 小锅电磁灶 | 台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
13 | 保温餐车 | 台 | 8 | 详见招标文件 | |
14 | 和面机 | 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15 | 双门蒸车 | 台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
16 | 醒发箱 | 台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
17 | 米面架 | 个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18 | 微波炉 | 个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
19 | 电磁炉 | 个 | 8 | 详见招标文件 | |
20 | 下水疏通器 | 个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21 | 排烟改造 | 套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
22 | 抽风机 | 个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
23 | 消毒柜 | 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24 | 压面机 | 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25 | 双炒双温灶 | 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26 | 改天然气 | 台 | 3 | 详见招标文件 | |
合计 | 321100 |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4.采购内容:操作台、保鲜柜等(详细清单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包内容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主要产品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附明细);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
4.主要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5.具备主要产品的检验报告;
6.消毒产品制造商具备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7.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须具备卫生许可批件;
8.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9.供应商应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2.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其他材料;
3.1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附明细: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饮用水设备);经销商还须出具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
3.3主要产品制造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3.4主要产品检验报告(商用电磁灶具、制冷设备、饮水机、消毒柜、食品机械);
3.5消毒产品制造商具备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6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须具备卫生许可批件
3.7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年);
3.8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9供应商近一年(2016年9月-2017年8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报名成功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档。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已报名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一支队后勤部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一支队后勤部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411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张霞
联系电话:138*****530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一支队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一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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