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平安社区创建工作视频片及光盘招标公告
制作平安社区创建工作视频片及光盘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N-CZBZJM*******
招标编号:WN-CZBZJM*******
项目名称:制作平安社区创建工作视频片及光盘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三街1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186*****614
项目联系人:阎志鹏
采购预算资金:66271.00元
采购内容:
制作9分钟平安社区创建工作视频片及140张光盘;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物资服务供应商;
2、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带年审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有一条不符合,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9月25日至 2017年9月29日止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6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三街12号,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415会议室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查。
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内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内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权限内容须至少包含购买本项目文件);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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