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护装具类设备招标公告
档案保护装具类设备招标公告
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奉新县档案局委托,依据奉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奉财采【2017】年122号采购通知书批复,对其奉新县档案局档案保护装具类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邦惠-FX2017-004
二、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 简要技术说明 数量 单位 预算总金额(元)
奉新县档案局档案保护装具类设备采购 包括:密集架、书架、书柜、防磁柜、消毒柜等,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一 批 *******.0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企业;
(3)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四、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B、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C、税务部门出具的 2016-2017 年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D、“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 2016-2017 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 2016-2017 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E、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F、投标保证金进账单;G、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必须提供用于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资料请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投标样品: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样品(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至附件5)送至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检察院斜对面)二楼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样品将在评标结束后封存转由采购方进行保管,最终货物验收以样品的材质为验收标准,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7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在验收合格后退还。样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方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下载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 月 30 日(北京时间)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下载招标文件并将报名资料和报名登记表(格式见招标文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否则报名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必须在2017年10月20 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并作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
金按以下账号缴纳。(注: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汇款需注明“XX公司邦惠-FX2017-004”)。
户 名: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奉新支行
账 号:****************0522
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CA数字证书开始递交时间为2017年10月 23 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10 月 23 日15:00(北京时间),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检察院斜对面)二楼。(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和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850-3300】。
十、其他事项:
10.1、投标文件中的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10.2、为了便于投标人对该项目全面的了解,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勘察(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勘察须知),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
10.3、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10.4投标人如不参加此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奉新县档案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明敏
电话:138*****37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奉新县五梅路286号
联系人:宋娟 联系电话:137*****916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的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宜春市政府采购网、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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