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镇和平涧涧滩综合整治(应急段)二标监理[招标公告]更正
和平镇和平涧涧滩综合整治(应急段)二标监理[招标公告]更正
和平镇和平涧涧滩综合整治(应急段)二标监理[招标公告]更正
本招标项目为和平镇和平涧涧滩综合整治(应急段)二标,建设资金为上补+自筹,招标人为长兴永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平镇和平涧涧滩综合整治(应急段)二标监理
2.2 项目概况:和平镇和平涧涧滩综合整治(应急段)二标,为进一步强化对和平涧涧滩两岸的防冲能力,减少山洪灾害影响。本次应急段二标段实施方案经长水发(2017)131号文件正式批复同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514m,新建右岸堤防548m,左岸堤防501m,新建堰坝1座,涵闸2座,本标段概算投资约480万元,计划工期6个月。
2.3 招标范围:和平镇和平涧涧滩综合整治(应急段)二标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即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协调总分包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得以通过。施工内容详见图纸。监理费用预估15.8万元。
2.4 计划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拟派总监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且总监在监工程个数(含本工程)须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
3.3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水利监理企业及其拟派水利监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水利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相关专业监理员)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
三.投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16楼东区)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长兴县和平镇大院阶梯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永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绪主任 联系电话:177*****68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157*****899)
长兴永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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