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黎县县城供暖工程(五标段)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记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9-26 12:22:27
招标编号:DHZB-JLXCGNCG-170905-5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受嘉黎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嘉黎县县城供暖工程(五标段)设备购置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嘉黎县县城供暖工程(五标段)设备购置及安装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空气热源泵、立式风盘等设备购、工艺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期限:365日历天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17年
9月
26日2017年
9月
30日,每天9时30分-12时30分,15时30分-18时00分,到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850.00元,图纸20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和投标。
5、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苑和谐商业街D座901会议室。
7、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齐全,且年检合格、有效;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热泵或制冷设备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该经营内容需注册两年以上;
*4、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须通过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须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须出具场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租赁协议;
*7、投标人须建有-20℃低温检测实验室,并提供实验室能力评定合格证书;
*8、名义制热量25kW以下的空气源热泵设备须提供国家CCC认证证书,名义制热量25kW以上的空气源热泵设备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须提供所投所有产品经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GB/T 25127.1、GB/T 25127.2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要求名义工况下COP大于2.1, IPLV(H)大于2.4,在-20℃低温工况时,不使用电辅加热情况下的COP≥1.6;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或与之有实质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有2家及以上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由有权指定单位指定一家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无有权指定单位的指定,将由各潜在投标人相互协商指定一家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无上述两项的指定,招标人将按同一商标品牌,同一投资主体等关联企业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顺序,选定报名最先的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报名其后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1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4、投标企业必须是该产品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如具有销售、售后服务代理协议的代理企业(必须是唯一授权)参加投标,必须以该产品原实体生产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附加《代理协议》中必须明确实体生产企业承担用户使用中的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严禁单纯性中间代理机构投标。对于具有控股关系且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的总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前提下可参加投标:(1)总部公司和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要出具工商部门给出的股权证明;(2)其总公司是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的控股方或独资方;(3)两方企业不允许同时投标;
8、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原件。(3)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近三年(2014-201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本公告“7、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带*的实质性条款中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采用无线胶装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9、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商报、西藏建设网(
www.xzcs.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黎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苑和谐商业街D座902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3*****513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
相关文档下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