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高陵区不动产登记局档案室密集架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西安市高陵区不动产登记局档案室密集架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西安市高陵区不动产登记局档案室密集架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市高陵区不动产登记局档案室密集架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不动产登记局档案室密集架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SXZC-CG-*******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 地 址:西安市高陵区环城东路165号 联 系 人:张婧 联 系 电 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0号老三届首座大厦18层A802室 采购内容和要求:档案室密集架设备,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48.0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营业执照的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证明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人委托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或担保函; 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在高陵区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均可;凡在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查询的企业在开标之前须在高陵区检察院进行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设备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26日-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0号老三届首座大厦18层A804室 3.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14时00分 2.磋商时间:2017年10月11日14时00分 3.磋商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60号老三届首座大厦18层A806室 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龚雪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东支行 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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