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GW新型高效双面发电电池和组件制造新建设计招标公告

2GW新型高效双面发电电池和组件制造新建设计招标公告


内蒙古爱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GW新型高效双面发电电池和组件制造新建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爱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GW新型高效双面发电电池和组件制造新建项目已由呼经信审字[2017]16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项目投资*******.5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爱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申请已得到招投标管理机构的批准,现对该项目内蒙古爱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GW新型高效双面发电电池和组件制造新建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内蒙古爱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GW新型高效双面发电电池和组件制造新建项目设计。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

建设规模:建设1GW电池生产线和1GW电池模组生产线。占地面积433333㎡,建、构筑物用地面积198300㎡,建、构筑物建筑面积315300㎡。

工程投资:工程投资*******.57万元,设计费约28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100%;

设计服务期限: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19日,共365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招标不划分标段,具体如下:

招标编号:TAHP-NMG-2017-ZB-059

主要内容:(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范围内总体布局设计、功能分区设计、建筑各专业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 不包含废水、化学品、特气等工艺设计,但需配合以上专业完成配套设计。

(2)本次招标中标人的设计工作内容为:完善和修改上述方案设计内容、进行初步设计和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施工图,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跟踪设计服务等。

(3)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设计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3.3 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授权拟派总建筑师且拟派总建筑师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须具有本企业注册壹级建筑师证书;

3.4 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近3年(2014年9月1日以后)内完成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天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4.2本项目报名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郭勒南路恩和大厦1411室)

4.3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则提供标有统一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自觉遵守和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参加报名(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注册建筑师)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

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是网上自助查询打印的,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两套。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

5、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 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天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郭勒南路恩和大厦1411室)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6.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爱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新区阳光大街以北

联 系 人:冯宇超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本项目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郭勒南路恩和大厦1411室

联 系 人:李悰

联系电话:186*****394

电子邮箱:********@qq.com">********@qq.com

招 标 人:内蒙古爱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附件1: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制造 组件 电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