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XZZB-XZJZ-LZJTJ080073
林芝地区教育局 的 林芝实验学校教学楼及综合楼项目 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林芝实验学校教学楼及综合楼项目。
(二)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一个标段)
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其中:办公综合楼壹栋,教学楼壹栋,实验楼壹栋)。
(三)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已落实)。
(五)建设地点: 林芝地区八一镇新区。
(六)计划工期: 1年。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能够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无不良记录,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企业。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有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于 2008 年 10 月29日至2008年11月 2日,每日 09时 30 分至18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到拉萨市娘热路20号经贸大厦附楼三楼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工程有限公司或林芝地区建设局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进藏备案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介绍信;
(6)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
(7)企业近两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的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8)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近三年度完成工程的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2日10时30分,提交到 西藏林芝地区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西藏林芝地区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湖南省第一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拉萨市娘热路20号经贸大厦附楼三楼
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10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