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阳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安市阳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临安市阳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临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就杭州市临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LZC-FS-2017-6200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杭州市临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 1 | 台 | / | 杭州市临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上限价为人民币23.5万元整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其它特定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谢绝联合投标。
五.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地址:详见公告附件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自行下载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10-10 09:3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衣锦街596号农资大楼二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7-10-10 09:3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衣锦街596号农资大楼二楼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4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电汇、支票等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临安市阳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临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衣锦信用社
十一.其他事项:
1.磋商响应人须确保磋商保证金于2017年10月9日16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到达账户的视为投标无效;
2.各响应方在缴纳保证金时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同时保存好银行转帐的回单或缴款凭证,并将该回单或缴款凭证复印件编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十二.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临安市阳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仰丽娟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临安市衣锦街596号农资大楼二楼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骆主任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临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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