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票据印制招标公告
省财政票据印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C[2017]4052
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黑龙江省财政票据印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财政票据印制项目
二、计划编号:[2017]3524
三、项目编号:DJCG2017-021
四、采购预算:财政资金约2870万元(一年预算)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所指黑龙江省财政票据为黑龙江省财政使用的各种收费票据,包括折叠式、本式和卷式票据。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三家印刷企业作为黑龙江省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全省财政票据印制项目定点采购单位。本次招标的印制参考数量为一年的印制数量,票据印制数量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能会有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印制数量变化可能产生的风险。中标供应商每年的具体印制数量以黑龙江省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实际下达的印制计划数量为准,按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六、服务期:合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票据印制单位;提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须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的相关资料;
3.2具有地、市级(含)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
3.3供应商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之日起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内(2014年9月-2017年9月)所承接的每年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
3.5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能够承担今后三年完成本项目印制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印制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为此项目服务的不少于20人的团队人员近半年(2017年2月-2017年8月)社会保险证明(社保局出具)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在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
3.6在黑龙江省范围内具有能够独立承担票据印制业务的生产车间和周转仓库,具有两条(含)以上五色(含)以上表格印刷机和喷码系统及配页打码机,应具备随时上门取样、规定时间内供货及黑龙江省范围内安全配送票据能力;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失信记录,查询结果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内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3.8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无行贿受贿记录(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及投标代表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内);
4、投标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且需携带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融资、租赁、合作形式的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123号5号楼门市202室)进行投标申请登记,通过者才能被授予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如下: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截图(含企业详细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四证合一投标申请人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9)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四证合一投标申请人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10)地、市级(含)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有效《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近3年内(2014年9月-2017年9月)所承接每年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业绩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本项目服务的不少于20人的团队人员近半年(2017年2月-2017年8月)社会保险证明(社保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在黑龙江省范围内具有能够独立承担票据印制业务的生产车间和周转仓库佐证材料(车间及仓库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两条(含)以上五色(含)以上表格印刷机和喷码系统及配页打码机佐证材料(原始发票和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失信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16)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针对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及投标代表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内)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123号5号楼门市202室)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单先生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123号5号楼门市202室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2017年9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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