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式交通量调查观测设备及安招标公告
连续式交通量调查观测设备及安招标公告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公路管理局委托,拟就“咸丰县公路管理局连续式交通量调查观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进行报价。
一、项目编号: HBYX-2017-22
二、项目名称:咸丰县公路管理局连续式交通量调查观测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采购内容:连续式交通量调查观测设备采购(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采购预算:15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废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
3、供应商须是本次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销售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以上三证合一,销售商须取得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5、供应商在询价截止前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 、参加询价供应商询价前必须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1500元。必须从投标商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供应商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未按规定提交或者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中心保证金专户的投标,视为无效标。
八、询价文件获取要求: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0 日 。
十、询价时间:2017年10 月 10 日 15 时00 分。
十一、询价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一(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丰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中段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武粮路80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86*****479
招标
|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