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新开钒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岳阳县新开钒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岳阳县新开钒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岳阳县新开钒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已由岳县发改[2017]231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岳阳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县新开钒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岳阳县。
2.3工程概况: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2.4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对矿区内约7.7万m3污染土壤、6.5万m3残留废渣、1.5万m3底泥(脱水后)统一回填矿坑;2.矿坑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3.就近取土覆盖等(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见 “岳阳县新开钒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技术方案”)。
2.5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6计划工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期120日历日(开工计算时间以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15日历日,采购、施工工期105日历日。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验收的合格标准。
2.8保修期: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湖南省住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设计资质为:同时具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承担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需为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
3.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5 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报名后不可更改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7年3月-2017年8月)社保证明),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湖南省外建筑业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5.2 交纳时间:2017年10月13日12:00前,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5.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进行报名: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3)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施工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4) 投标人单位有效介绍信(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开具的);
(5) 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 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及本人身份证;
(8)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9)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相应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7年3月-2017年8月)社保证明);
(10) 关键岗位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拟任安全员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1) 湖南省外设计或施工企业均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2 在投标报名时间内,投标人未按要求委派人员到场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其报名将会被拒绝。
6.3报名时间:2017年 9 月26日至2017年9 月3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6.4 报名地点:岳阳楼区交警一大队家属区1栋501室。
6.5 招标文件获取: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6 澄清答疑方式: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
10、其他
中标单位关健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岳发改(2012)367号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健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如在施工过程中,其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位将视其为资质挂靠行为,并进行相应处罚。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楼区交警一大队家属区1栋501室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18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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