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大龙站镇、十美堂镇、草坪镇土地整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鼎城区大龙站镇、十美堂镇、草坪镇土地整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 HNTF(2008)10-07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受鼎城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对其鼎城区大龙站镇、十美堂镇、草坪镇土地整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常德市鼎城区大龙站镇祝家档村土地开发项目(一标段)
常德市鼎城区十美堂镇同乐村土地开发项目(二标段)
常德市鼎城区草坪镇先锋村土地开发项目(三标段)
二、建设地点:分别为鼎城区大龙站镇、十美堂镇、草坪镇
三、招标内容:设计施工图所包括—共分3个标段
四、投资金额:约人民币282万元。
五、工期:120天
六、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2008年10月29日至2008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到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逾期不予办理,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与条件
凡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叁级(含叁级)或市政工程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报名,且要求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贰级及以上,且有B类安全产生考核合格证,有类似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报名时须提供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注册建造师的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证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资料要求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委托书和介绍信的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密封后在2008年11月12日上午9:30分前送达鼎城区政务中心六楼,招标人拒绝延迟提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常德市鼎城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朱飞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办 公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南段美景大厦13楼(1302室)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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