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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车辆段客车维修零星用料(四)招标采购公告
郑州车辆段客车维修零星用料(四)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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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郑州车辆段客车维修零星用料(四)
2.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
3.有关要求
(1)供货时间:当需方有需求时以当时计划数量为准。
(2)供应方式:卖方负责产品运输。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质量问题无偿退换货。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按照郑州铁路局相关财务规定进行付款。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段1和标段3为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出具合法有效的代理资质;标段2为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产品应为成熟定型产品,必须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投标人产品在全路无不良运行记录。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相关技术资料齐全,满足铁路客车及现有设备使用要求。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具有该产品近三年良好的生产或供应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其他可被查证的业绩证明)。
5.必须在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6.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不接受电话或传真报名;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郑州市航海路南五里堡客技站郑州车辆段);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报名表原件、资质证明及用户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最新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其他相关资质证书。
4.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报名。
5. 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名称: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海路南五里堡客技站郑州车辆段
邮编:450052
联系人:焦工
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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