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驻地街巷村(居)委、自然村标牌招标公告
乡镇(街道)驻地街巷村(居)委、自然村标牌招标公告
汝南县民政局采购汝南县乡镇(街道)驻地街巷村(居)委、自然村标牌所需的制作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其采购汝南县乡镇(街道)驻地街巷村(居)委、自然村标牌所需的制作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汝政采公开【2017】88号
2.招标货物名称:城区道路标示牌(详见招标需求)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3其他特定条件:
3.3.1、具有有效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经营范围须包含地名标牌设计、制做、安装等相关服务;
3.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单位缴纳(2016年度)的三金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保险金、工伤保险金中的任意三金),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县(区)级以上发证部门章;
3.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地名标牌制作类似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中标额150万元及以上及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路牌设标县、市区对应政府采购部门(包含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1份,提供网络查询页面,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3.4、法具有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产品种类与采购需求一致,原件)、《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检测报告》(产品名称与采购需求一致,原件);
3.3.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3.3.6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投标人在河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提供双方签定的有效协议书原件(附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由网点盖章)。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禁止转包。
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投标人参与网上报名活动,需为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并办理CA认证及电子签章,否则无法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TPFront/)”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征集交易主体的通知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诚信库信息现场审核受理地”选择“汝南县”的,需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西侧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后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选择市辖区或其他县的到相应交易中心核验和办理CA密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8:00至2017年10月11日18:00期间,登录“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rnxggzy.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并按网上提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会员登录后台推送消息。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相关诚信库入库、CA认证及电子签章、网上报名活动、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操作请关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rnxggzy.cn)《汝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及操作手册。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 丁女士 139*****823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0396—*******
11.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26日
汝南县民政局采购汝南县乡镇(街道)驻地街巷村(居)委、自然村标牌所需的制作单位采购需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经营范围须包含地名标牌设计、制做、安装等相关服务;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单位缴纳(2016年度)的三金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保险金、工伤保险金中的任意三金),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县(区)级以上发证部门章;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地名标牌制作类似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中标额150万元及以上及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路牌设标县、市区对应政府采购部门(包含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1份,提供网络查询页面,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具有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产品种类与采购需求一致,原件)、《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检测报告》(产品名称与采购需求一致,原件);
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禁止转包。
7、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投标人在河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提供双方签定的有效协议书原件(附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由网点盖章)。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品牌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材质 |
单立柱双面夜光式乡镇(街道)地名标牌 | 个 | 1241 | 2350×1150×80(mm) | 2.0 mm铝板 直径165 mm磨砂热镀锌管 |
单立柱双面夜光式乡镇(街道)驻地街巷地名标牌 | 个 | 280 | 1500×500×80(mm) | 1.7 mm铝板 直径76 mm磨砂热镀锌管 |
(一)乡镇(街道)和村委会、自然村地名标牌技术要求:
1、规格:单立柱式标牌2350*1150*80MM
2、标牌为双面铝板制作,基面板铝板厚度为2.0 MM,标牌长2350 MM,宽1150 MM,外沿宽度为80 MM,烤漆(聚酯长余辉),边角应为圆弧型;标牌外观应平滑、整齐。不准存在以下缺陷:明显的毛刺、裂纹,明显的划痕、损伤和颜色不均匀,反光性能明显不均匀的。地名标志下边缘距地面高度为4500 MM,立竿为国标直径165MM磨砂热镀锌管(并喷塑),管壁厚4MM;每个标牌两个悬臂,悬臂为国标直径76MM磨砂热镀锌管,长2500MM,壁厚2.5MM,悬臂与立杆结合严密,符合设计标准;预埋件电镀地笼(高1000MM,6个直径18MM钢筋),每个标牌配两个相应的法兰盘(400*400MM)和长螺丝,金属材料应做好表面防腐防锈处理,基坑内必须用C30混凝土浇灌、凝固、夯实,水泥与地面抹平美观;基坑直径不低于1000MM、深度1200MM,安装牢固可靠。
3、产品性能:产品应具有一定的硬度、抗冲击性能、耐弯曲性能和抗拉伸性能。基板应具有耐酸、耐碱、耐盐雾腐蚀、耐候、耐湿热、耐高温、耐低温、易清洗的性能,表面应光滑、平整,没有伤痕、裂纹、污垢。色度性能、耐水性能、抗冲击性能、耐弯曲性能、漆膜附着力性能、长余辉蓄光膜发光效果等均符合民政部颁布的《地名标志国家GB17722——2008》生产制作标准。
4、工作温度:正常工作温度:-30°C----+65°C。
5、使用寿命:正常使用寿命为10年,
6、产品颜色:采用国家规定的GB2839安全色(绿色,蓝色)。
(二)乡镇(街道)驻地街巷地名标牌技术要求:
1、规格:单立柱式标牌1500*500*80MM
2、标牌为双面铝板制作,铝板厚度为1.7MM,标牌长1500MM,宽500MM,外沿宽度为80MM,烤漆,边角应为圆弧型,铝板结合处设导流槽;基面板双面铝板制作,铝板厚度1.7MM;标牌外观应平滑、整齐。不准存在以下缺陷:明显的毛刺、裂纹,明显的划痕、损伤和颜色不均匀,反光性能明显不均匀的。地名标志下边缘距地面高度为2500MM,立竿为国标直径76 MM磨砂热镀锌管(并喷塑);标牌与立竿连接处增设装饰美观、结实耐用的托牌装饰件,托牌质材为ABS塑料制成,工程塑料上刻“汝南”标识;标牌地埋镀锌管加焊双十字架(直径14MM以上长500MM罗纹钢 )交叉(或地笼,每个标牌配两个相应的法兰盘,4个6号120MM长螺丝),金属材料应做好表面防腐防锈处理,坑内必须用C30混凝土浇灌、凝固、夯实,水泥与地面抹平美观;地坑直径不低于600MM、深度800MM(不低于600MM),安装牢固可靠。
3、产品性能:产品应具有一定的硬度、抗冲击性能、耐弯曲性能和抗拉伸性能。基板应具有耐酸、耐碱、耐盐雾腐蚀、耐候、耐湿热、耐高温、耐低温、易清洗的性能,表面应光滑、平整,没有伤痕、裂纹、污垢。色度性能、耐水性能、抗冲击性能、耐弯曲性能、漆膜附着力性能、长余辉蓄光膜发光效果等均符合民政部颁布的《地名标志国家GB17722——2008》生产制作标准。
4、工作温度:正常工作温度:-30°C----+65°C。
5、使用寿命:正常使用寿命为10年,
6、产品颜色:采用国家规定的GB2839安全色(绿色,蓝色)。
三、采购资金预算及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51元。
四、 商务要求:
供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 供货周期: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后,六十天内(包含节假日)供货安装完毕。 交货安装地点:汝南县民政局指定地点。 |
售后服务要求 | 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三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在质保期内,每年经甲方检查标牌外观均保持平滑整齐,无变色、起泡,没有污垢、伤痕、裂纹、离层、翘曲、结疤、软化、剥离、皱折、霉变、粉化、脱离现象;没有颜色不均匀或退色、反光性能不均匀现象;连结点接缝平整光滑,无脱焊、裂缝、锈迹。如因中标单位标牌质量出现以上问题,中标单位应按标书文件规定重新免费制作及安装。 |
付款方式 | 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金额的8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10%,剩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中标单位保修服务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履约保证金交纳 | 中标企业需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如不在规定时间交货安装完毕、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款)。 |
其他要求 | 1、投标总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主要包括:①设备的价格;②设备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等价格;③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④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⑤售后服务费用等;⑥第三方质量检测验收费用。 2、验收方法及方案:由采购人组织验收,由相关部门人员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组成验收小组对中标产品的所有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如达不到本次招标的技术参数要求,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汝南县民政局
2017年9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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