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集聚区路灯照明安装

一期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现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集聚区路灯照明安装一期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先生、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建设路1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流花路85号

三、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集聚区路灯照明安装一期工程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集聚区

五、项目规模:嵩山路全长约1700米,东山路全长约570米,珠江路全长约600米,南环路全长约1400米,岗中路全长约300米,新城大道全长约300米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资金来源:镇自筹资金

八、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九、招标内容:包括路灯灯杆配电箱电缆接地装置等的安装工程。具体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中包含的路灯照明安装等项目工程及完成上述永久项目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项目工程。

十、预计发包价:约530万元

十一、评标办法: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十二、报名时间:2008年11月5日(工作时间: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2:00时~4:00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三、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白沙路101号)

十四、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按网上的格式下载填写);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招标公告所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3、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1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具备承装(修)电力设备许可证的的施工企业

5、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按粤建安函[2008]50号文执行);

6、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7、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和C类);

8、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企业登记手续;资格审查时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内容为准;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为避免投标单位使用不同版本的投标申请函、投标申请人声明、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证明书而引起的评审争议,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申请函、投标申请人声明、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证明书须按附件的格式填写,如未按附件格式填写或未填写完整的,将视为未响应招标公告要求而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十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正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企业名义向以下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进账单或支票形式,不接纳银行转账),收款单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账号:****************0006,开户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缴交,如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或不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十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摇珠会和答疑会,但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发标会和开标会,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摇珠会和开标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八、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4)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传真电话:********;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九、本公告在番禺区建设局信息网和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意事项:

1、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报名资料封面写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受托人及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

3、以上各项资料凡采用复印件的均要求提供原件复核,复印件每页采用A4纸加盖法人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为无效。

4、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须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

5、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齐全且符合要求,有一项或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即视为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不通过。

(招标单位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名称):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2008年10月2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集聚区路灯照明安装 投标单位(盖章)

一期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核查原件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核查原件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许可凭证复印件

核查原件

8

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企业登记手续

网上核查,

不须提供资料

9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按招标公告第十四条第6点要求提供)

核查原件

10

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和C类)

核查原件

11

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函

致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按照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集聚区路灯照明安装一期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2008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集聚区路灯照明安装一期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2008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四: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人 证 明 书

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参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集聚区路灯照明安装一期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投标报名、发标会、踏勘现场、答疑会、开标会等投标事宜。委托代理人在该工程投标过程中所做的一切行为,本公司均予以承认。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采用统一格式,其他格式无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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