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巨鹿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巨鹿县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7日09: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27日09:01至2017年10月09日09:01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巨鹿县政务中心便民服务区投标报名窗口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6日09:30
开标地点巨鹿县政务中心大楼开标室(8楼)
预算金额¥29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士成、孔维洋
项目联系电话186*****666
采购单位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巨鹿县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正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尚品国际2号楼1单元12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666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巨鹿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李士成、孔维洋
项目联系电话:186*****666
采购人: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巨鹿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正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尚品国际2号楼1单元12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666
预算金额:29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2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巨鹿县政务中心便民服务区投标报名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巨鹿县政务中心大楼开标室(8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制造厂家或是取得制造厂家授权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经销商或子公司,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切不能授权任何代理经销商或子公司参与投标,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主材低温干化机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制造厂家的营业执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厂家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需包含主材低温干化机生产相关能力),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需包含主材低温干化机制造生产相关能力。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结果告知函3、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主材低温干化机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厂家的营业执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4、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市政项目同类业绩3个及以上(以合同原件为准)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投标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巨鹿县政务中心便民服务区投标报名窗口。
采购数量: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备注:招标项目编号:HBZF-3-JL2017-52

标签: 污泥处理处置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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