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东供热集中供热工程(调峰热源)地震安全性评价招标公告
哈东供热集中供热工程(调峰热源)地震安全性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LTC-177BA311E3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东供热集中供热工程(调峰热源)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哈东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哈东调峰热源厂选址在阿城区料甸镇新乡闽南商贸城旁。
2.2项目规模:建设调峰热源厂一座,安装3台70MW热水锅炉,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12.74km,换热站24座,实现集中供热面积374.4万平方米。
2.3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评审、聘请专家、审批、备案登记等。
2.5服务周期:合同生效起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颁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登记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企相符)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他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综合服务大厅登记,逾期不予受理。(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
4.2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电子扫描版),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7年10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哈尔滨哈东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长江路与伏尔加路交叉口
电 话:139*****919
联 系 人:赵喜柱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路阳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康继鹏 秦月峰
项目联系电话:****-********转8101、8103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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