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全市村居监控室监控及存储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安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全市村居监控室监控及存储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南安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583]JL[GK]*******、南安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全市村居监控室监控及存储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583]JL[GK]*******
2、项目名称:南安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全市村居监控室监控及存储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825000 | 165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以联合体的哪一方的条件作为综合评分的商务部分的评标依据。 (4)招标文件中列明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应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盖章,缺一不可。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无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09-27 10:00报名截止时间:2017-10-12 10: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7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0-17 09:30,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南安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南安市柳新路1号
联系人姓名:郑秋芳
联系电话:136*****788
采购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项目联系人:张伟军
联系电话:********5666
网址:http://61.131.58.48
开户名: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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