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同乐乡高武村平文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三江县同乐乡高武村平文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三江县同乐乡高武村平文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EPC)总承包 已根据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字〔2016〕69号准建设,招标人为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三江县
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24193.35平方米,约36.326亩。拟建住宅户数占地面积80平米户型117户(一宅一户),容积率0.39,绿地率25%,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部分60户,建筑占地面积4800平米;同步搬迁部分57户,建筑占地面积4560平米;以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1200万元(最终以财政审计结果为准);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为1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任务书的内容):三江县同乐乡高武村平文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 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
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总平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2)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及配套工程、配套设施施工;(3)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资料的提供及相关人员培训;(4)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标段划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经理):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初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3 业绩要求:无。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资质、主要人员的资质均应符合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活动。联合体成员由1 家设计单位及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至2017年 10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6:00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本单位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身份证号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lzzb.com/gxlzzbw/)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 年 9 月 27 日至2017年 10 月 9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6:00,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回执”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服务大厅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费 /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 月 25 日 09时 00 分,地点为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并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xlzzb.com)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部门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三江县侗乡大道60号 | 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32号 |
联系人:吴经理 | 联系人:凌宇飞 |
电话:****-******* | 电话:****-******* |
2017 年 9 月 2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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