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及网络安全升级装备项目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及网络安全升级装备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郾城区检察院电子检务及网络安全升级装备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LHYCZCH[2017]008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 :电子检务、网络安全升级装备项目(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保证质量、售后服务到位,能严格履行合同;
4、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5、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资质证书叁级及叁级以上;
6、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路由器、远程提讯终端、防火墙、服务器的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提供所投设备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为保障路由器设备的使用稳定性,可靠性,充分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所投路由器生产厂商需提供省级检察院服务满意度证明函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0日,每天上班期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地点: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317室(海河路中段233号)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
投标报名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一年的审计报告、缴纳税收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第三条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317室
招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七、联 系 人: 岳先生丁先生
联系电话:0395—*******
八、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0395—*******
漯河市郾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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