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管处农药(第三次)招标公告
园管处农药(第三次)招标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财政局批准,就安吉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农药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XCG-ZF-2017-12-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
序号
货物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价
1
农药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0万
注
预算价为两年费用,每年不超过4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标准证书》,投标人非生产厂商,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标准证书》,非生产厂商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5)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7)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2017年10月10日下午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55@qq.com">********55@qq.com。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14:30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5日14:30时整
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十一、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安吉支行
帐 号:8112 5912 8000 608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安吉县园林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朱 联系电话:****-******* 传真:****-*******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安吉县园林绿化管理处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标签: 农药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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