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指挥部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编号类别光源数量
1DL-01金卤筒灯150W384
2DL-02吊装节能筒灯2×26W60
3DL-03金卤筒灯70W296
4DL-04节能筒灯2×32W1362
5DL-05防水节能筒灯13W1404
6DL-07节能筒灯42W2647
7DL-09节能筒灯42W96
8DL-12节能筒灯26W420
9DL-13节能筒灯2×42W71
10FP-02定制荧光灯具25W/m420m
11FP-06定制荧光灯具28W250
12FP-07定制荧光灯具4×28W+2×21W134
13FL-01金卤投光灯400W214
14FL-02金卤投光灯250W510
15FL-03金卤投光灯150W386
16FL-04金卤投光灯150W820
17FL-05金卤投光灯400W488
18FL-06金卤投光灯250W310
19FL-07卤钨投光灯300W152
20FL-08金卤投光灯150W216
21FL-09金卤投光灯150W36
22FL-10金卤投光灯150W44
23FL-11金卤投光灯400W20
24FL-12金卤投光灯150W84
25RL-01定制金卤高杆灯3×70W52
26RL-02金卤高杆灯70W56
27WM-01金卤壁灯70W113
本项目预计发包价为人民币3000万元。
2.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是灯具制造商或灯具制造商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非投标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由灯具制造商出具的委托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正本,一个灯具制造商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同一灯具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符合“合格投标人”要求的制造商为投标人。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处于有效期内,若证书要求附加其他资料方为继续有效的,须按要求附加其他资料)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4)灯具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处于有效期内,若证书要求附加其他资料方为继续有效的,须按要求附加其他资料)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5)灯具制造商及光源制造商所供产品必须具有CCEE或CE或UL或CSA或CB或CCC认证证书(定制灯具不要求取得此项所述的认证;原装进口灯具须具有CCEE或CE或UL或CSA或CB认证证书;国产灯具如国家对其有强制性认证要求的,须取得CCC认证证书,没有强制性认证要求的,须取得CQC认证证书)。
6)投标人自2005年1月至今具有照明灯具的销售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交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证明及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时没有提供业绩所属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作为该项评审不通过的依据)。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1月5日前2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2家,则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08年11月4日起至2008年11月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联系人:黄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登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若报名的投标人不足2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60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为120日历天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6. 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业主: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指挥部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地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内
电话: 86 20
********电话:(8620)
********传真: 86 20
********传真:(8620)
********联系人:李海津、黄伟俊、黄卉、曾洁莹联系人:戴晓菲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