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站南货场广场硬化地面翻新 施工招标公告
齐站南货场广场硬化地面翻新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SG)*******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SG)*******
1.招标条件
齐站南货场广场硬化地面翻新项目施工招标已由上级部门审批,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站,建设资金来源局大修款源,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齐站南货场广场硬化地面翻新项目施工
2.2招标范围:南货场广场地面硬化及给排水
2.3建设地点:齐齐哈尔站南货场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投资总额:约145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施工标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执行设计文件及相关文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高级职称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至今)完成过铁路工程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
3.6授权委托人(即投标登记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登记时企业法人必须同时到场。
3.7拟派项目班子人员(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明细(必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及清晰体现人员姓名及投标单位名称),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密码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密码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8获取投标文件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至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人和公寓311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原件);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还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所投项目全称及标段号);
(9)拟派项目班子人员(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10)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
(12)公司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至今)完成过铁路工程类似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13)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密码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密码锁)等;
(14)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建造师由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内),有行贿犯罪者不得投标(已解除的除外);
(15)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建造师(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人和公寓315室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站
联 系 人:任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萌
电 话:****-********
传 真:****-********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
邮 编:1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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