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培养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培养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培养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采购项目: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培养
内容: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黑政发[2011]28号)和《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发[2015]11号)精神,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加大培养少数民族文艺骨干人才的培养力度。2017年,我省拟与中央民族歌舞团合作,在北京举办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培养。抽调我省各民族文化馆站、民族文化团体的编创人员40人到北京接受为期9天的培养。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说明
对黑龙江省各民族文化管站、民族文化团体的编创人员40人在北京进行为期9天的培养,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起来,实行专家授课,注重教学研发,确保培养效果。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的边疆省份,有满、蒙古、朝鲜、回、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柯尔克改、锡伯等十个世居民族,各民族在生产生活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优秀传统文化。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人员流动的加快,加上我省民族文化创作人员待遇相对偏低,我省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流失严重。各个民族文艺馆站,文化团体编创人才严重缺乏,民族文化精品创作能力偏低,这极大地影响了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弘扬,急需培养一批拥有高素质、高能力的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2017年,我省拟与中央民族歌舞团合作,在北京举办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培训班。中央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52年,以继承、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为宗旨,是中国唯一的国家级少数民族文艺表演团体。中央民族歌舞团培养和造就了众多中国著名的艺术家,多年来创作了大批优秀作品,很多作品至今仍被广为传唱和使用,已成为经久不衰的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精典之作。具有丰富的民族文艺创作经验,独特的风格、多样的形式、精湛的制作和明星荟萃都是中央民族歌舞团的标志。中央民族歌舞团是国际舞台上的中国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使者,也是国内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的引领者,已成为代表中国形象的“民族之花”。其丰富的文艺创作经验,对承办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培训班具有技术上的唯一性。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中央民族歌舞团
地址:海淀中关村南大街21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预算单位 | 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培养 | ||||
采购对象 | 中央民族歌舞团 | ||||
项目金额 | 300800 | ||||
专家一 论证意见 | 我省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流失严重。各个民族文艺馆站,文化团体编创人才严重缺乏,民族文化精品创作能力偏低。中央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52年,是中国唯一的国家级少数民族文艺表演团体。中央民族歌舞团多年来创作了大批优秀作品,很多作品至今仍被广为传唱和使用,已成为经久不衰的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精典之作,拥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高超的创作能力,最适合承办本次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培养工作。 | ||||
专家姓名 | 孙亚强 | 职称 | 研究员 | ||
工作单位 |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传保护中心主任 | ||||
专家二 论证意见 | 中央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52年,以继承、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为宗旨,是中国唯一的国家级少数民族文艺表演团体,其培养和造就了众多中国著名的艺术家,多年来创作了大批优秀作品,很多作品至今仍被广为传唱和使用。中央民族歌舞团具有丰富的民族文艺创作经验,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多样的形式、精湛的制作。中央民族歌舞团是国际舞台上的中国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使者,也是国内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的引领者,已成为代表中国形象的“民族之花”。其丰富的文艺创作经验,是承接好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培养的理想选择。 | ||||
专家姓名 | 李春实 | 职称 | 副高 | ||
工作单位 | 哈尔滨市朝鲜族艺术馆副馆长 | ||||
专家三 论证意见 | 少数民族文化创作政治敏感度高,专业性强,对创作的各项方面要求较高,因此承接开办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培养的主体必须对文化创作的民族性、政策性、艺术性有精准的把握。中央民族歌舞团是中国唯一的国家级少数民族文艺表演团体,拥有优秀的少数民族文艺创作资源,具有丰富的少数民族艺术人才培养经验,从文化特色和民族特点的把握能力来看,中央民族歌舞团是承办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创作人员培养的唯一选择。 | ||||
专家姓名 | 王宗梅 | 职称 | 主任编辑 | ||
工作单位 |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艺术与传媒系主任 |
六、公示期限:2017年9月27日至10月1日(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南岗区花园街229号
联系人:单万莹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黑龙江省采购办
联系人:刘振友
联系电话:0451-********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南岗区建设街146号
标签: 文化 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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