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化公司动力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南化公司动力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南化公司动力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工程检测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南化公司动力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采购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南化公司动力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南化公司动力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检测。
2.2建设地点:南化公司生产运行部内。
2.3建设规模:南化公司动力部3×220t/h(两开一备)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技改工程。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6200万元。
2.5计划工期:开工期2017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2017年5月30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按照最终评标结果选择一名中标人。
2.7标段招标范围:南化公司动力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筑材料检测及安装工程无损检测。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1">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获准从事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等工作;
(3)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
(4)持有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5)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6)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检测的业绩;
(8)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检测的项目经理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RTⅢ级和UTⅢ级及以上执业资格。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检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
(3)无损检测项目专业检测人员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土建检测人员应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1)购买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 月 10日(工作日,每天8时30分至 11 时30 分,13时30分至16 时30分);
(2)购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新华东路9号中石化工程部南京项目管理中心7楼717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8">(5)购买人的纳税识别号、税务登记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增值税开票信息。
5.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6.投标文件的递交
********7">6.1递交时间: 2017年10月30 日08 时00 分至09时00分。
6.2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30 日09 时00分。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招标分部。
6.4递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沿河南路109号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招标分部4楼。
7.开标
********8">7.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 日09:00。
7.2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沿河南路109号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招标分部4楼。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9.招标人
********0">名称: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葛关路189号;
邮编:210048;
联系人:卢士芹;
电话:***-******** (8:30至16:30) ;
传真:***-******** (8:30至16:30) ;
电子邮箱:lusq.nhgs@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11室;
联系人:刘琰;
电话:139*****668(8:30 至16:30);
传真:***-********(8:30 至16:30);
电子邮箱:lyan@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和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注意事项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进行招标。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潜在投标人需先登陆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TPweb4AAA),在网上成功完成潜在投标人入库注册(见网上《关于投标人库申请事宜的通知》相关内容)、本招标项目报名后,方可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购买地点、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未按照规定完成入库注册、本招标项目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已办理入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只需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交易系统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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