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数字化DR及彩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数字化DR及彩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数字化DR及彩超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数字化DR及彩超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资金来源:克拉玛依市财政资金。
2、招标内容、招标数量、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包次 | 招标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交付地点 | 预算控制价格 |
1包 | 数字化DR | 1台 | 90日历天 | 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 | 150万元 |
2包 | 彩超 | 1台 | 90日历天 | 228万元 | |
注:1、本项目采购医疗设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投标报价超过各包次预算控制价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国产设备的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提供进口设备的投标人为国内总代理商并出具相应授权书;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① (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shixin.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存档。)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各包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将每包内容拆开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
a.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基本信息登记表 | ||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
4 | 联系人及职位 | |
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
6 | ||
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
9 | 法人 | |
10 | 注册资本 |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b.银行电汇报名: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在线缴费或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电汇方式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0809-508) 。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
7、标前答疑:书面传真方式进行。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5层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新疆克拉玛依市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 购 人: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风华路5号
联 系 人:郝伶玲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邮编:830000)
联 系 人:尤婧、张杰 手 机:180*****599、133*****717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gxxj_zj18@163.com
接受标书款账户: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帐 号:********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开 户 行 号:********4032
接受投标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9059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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