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文体设备招标公告
广场文体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揭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行政区域 | 揭西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7日 16:40 |
报名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报名地点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8日 15:00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揭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揭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的委托,拟对 揭西县2017年省补助文化服务示范点、示范广场文体设备采购 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22-201709-164-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西县2017年省补助文化服务示范点、示范广场文体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4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时间 |
1 | 2017年省补助文化服务示范点、示范广场文体设备 | 1批 | 540000.00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报价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 年09 月27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09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东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5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10 月18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东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5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10 月18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东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0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邱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
联系人:张梅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人:揭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地址:揭西县城东风广场10号 |
联系人:张燕华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5400 |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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