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报告编制)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五标段(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报告编制)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五标段(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五标段(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已于2017年8月25日由师发改发【2017】273、师发改发【2017】274、师发改发【2017】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五标段(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2.项目地点: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分三段建设实施:129团段、企业站综合货场及中石化装卸线段、企业站至卸煤站段。

1.3.完工期:30日历天

1.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上级拨款、银行贷款

1.5.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分三段建设实施:129团段、企业站综合货场及中石化装卸线段、企业站至卸煤站段,本次招标为项目各段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机构;

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国家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报名时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与参与投标时的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如果更换投标无效。

2.5.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928日—2017102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于2017年928日—2017102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报名确认后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进行登记(登记时间同报名时间)。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企业资质证书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4.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奎屯锦泰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建勇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奎屯市传输局家属楼飞鸿里19棟133号

联 系 人:姬小静、何艳韦、古梦云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可行性研究 使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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