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城市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2017年修订)》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关于《温州市城市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2017年修订)》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规划局、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1—2020年)
(2017年修订)》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温州市城市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2017年修订)》 | 1项 | 75万元 | 《温州市城市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2017年修订)》服务等相关工作。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建大美”行动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7〕31号),《温州市城市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2017年修订)》列入规划编制计划,并要求在2017年12月份完成,时间紧,任务重,需尽快启动项目编制、选定规划设计单位。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温州市雁荡西路100号C、D幢。
九.论证专业人员及论证意见:
1、论证专业人员:
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工作单位 |
金时明 | 高级工程师 | 瑞安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杨介榜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规划信息中心 |
姜秋笛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城投集团 |
2、论证意见:
一、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建大美”行动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7〕31号),《温州市城市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2017年修订)》列入规划编制计划,并要求在2017年12月份完成,时间紧,任务重,需尽快启动项目编制、选定规划设计单位,项目具备紧迫性特征。
二、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温州本地的甲级资质规划设计单位,团队技术力量较强,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市规划院对温州城市及温州城市规划非常熟悉,并参与编制了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承担了大量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基础资料完备;现行《温州市城市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为市规划院编制,项目具备延续性特征。因此,由该院承担该项目的编制,可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有效保障设计任务的完成。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规划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288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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