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代项目建议书)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代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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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一、招标条件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代项目建议书)已经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建设局、高新区(新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代项目建议书)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2.工程规模:建设道路19条,道路总长13.63km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GXJSKFQ****************001 |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代项目建议书) | 本项目包含高新区(新市区)8个区域的棚户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分别为安宁渠镇北大路、安宁渠镇广东庄子、三工村二六队、原八家户六对、建工水利、华龙美钰、7454工厂、银川路片区棚户区。建设道路19条,道路总长13.63km,其中主干路共3条,分别为天津北路、田园路、四平路南延,主干路里程合计5.9km;次干路共4条,分别为宁波街、湖州路、宁波街南一路、黄山街,次干路里程合计3.7 km;支路12条,支路里程合计4.0 km。需配套建设给水、雨水、污水管线、电力、电信、燃气、热力及照明工程等附属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代项目建议书) | 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代项目建议书)项目已由乌高(新)棚改办【2017】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高新区(新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中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2.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高新区(新市区)8个区域的棚户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分别为安宁渠镇北大路、安宁渠镇广东庄子、三工村二六队、原八家户六对、建工水利、华龙美钰、7454工厂、银川路片区棚户区。建设道路19条,道路总长13.63km,其中主干路共3条,分别为天津北路、田园路、四平路南延,主干路里程合计5.9km;次干路共4条,分别为宁波街、湖州路、宁波街南一路、黄山街,次干路里程合计3.7 km;支路12条,支路里程合计4.0 km。需配套建设给水、雨水、污水管线、电力、电信、燃气、热力及照明工程等附属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代项目建议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申请人具备: 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要求之一即可; 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咨询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要求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工程咨询资质)乙级及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专业(工程咨询资质)乙级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4)、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得少于2项。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报名须知 凡有意申请报名者,请于2017年 9月 27 日至2017年 10 月 9 日19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新疆中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B座20-F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当报名单位数量不足15家(含15家)时,则转为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报名合格的申请人可前往新疆中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6.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发布。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7年09月27日 10时30分到2017年10月09日 19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中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10:30至 ,下午至19:00 2.领取地点: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B座20楼F室(新疆中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费用:(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建设局、高新区(新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中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B座20-B室 | |||||||
邮 编: | 邮 编: | 830002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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