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2017年度冬季集中供暖公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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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2017年度冬季集中供暖公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的委托,就离石区2017年度冬季集中供暖用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LSZC*******
二、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2017年度冬季集中供暖公开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如下表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原煤 | 5000 | 吨 | 650 |
本次公开采购共一包:原煤≥5500大卡,5000吨,
具体参数:原煤:
发热量:≥5500大卡(低位发热量)
硫份:<1
挥发份:22%-35%
灰份:<16%
特征指数:≤4
固定碳:≥45%
水份:≤10%
颗粒直径6-25mm(含量≥70%)
注:报价要求原煤、运费(公里/吨/元)分开报。报价包含到达离石城区费用;运费只报公里/吨/元单价。后续未申报的需煤单位不再重新采购,按本次招标价格直接结算。
1、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税费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原煤销售);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相关信息:
标书领取时间: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领取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龙山路791号)
联系电话:****-*******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下午15:00前(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龙山路791号)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
联系人:王泽华
联系电话:139*****607
集采机构: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龙山路791号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033000
联系人及电话:牛小霞131*****882樊利冲130*****607
电话及传真:****-*******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吕梁永宁支行
行号:********2554
联系电话:****-*******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9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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