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监控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法院监控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系统改造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ZJD2017-XY-G006

二、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改造项目 (国产产品)
1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740000.00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改造项目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红外枪型摄像机3.6mm

8

2
红外枪型摄像机6mm

8

3
枪机支架

16

4
红外半球摄像机3.6mm

32

5
红外半球摄像机6mm

9

6
红外半球摄像机8mm

1

7
拾音器

18

8
人员通道抓拍摄像机

2

9
高清解码器

1

10
拼接单元LCD

4

11
网络硬盘录像机

3

12
视频监控业务平台

1

13
重点视频存储磁盘阵列

1

14
人员智能分析对比系统

1

15
核心交换机

1

16
汇聚交换机

1

17
集线层POE交换机

13

18
辅材

1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下载: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7年10月13 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六、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户名: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新余市分行,账号:****************35436),否则响应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10月24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和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796号

电话:135*****190

联系人:胡先生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劳动北路1036号永盛商务大楼

电话: ****-*******  180*****185

邮箱: ********75@qq.com">********75@qq.com

联系人:彭女士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化 监控系统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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