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道气监测系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招标公告

烟道气监测系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招标公告

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环保监测设备,招标编号为:GMTC063B083ZHG093JO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货物及相关服务:
第一包:烟道气监测系统 1套
第二包: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套
第三包:微波消解仪(土壤.重金属消解) 1套
交货地点:采购人使用现场。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包、二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只对包内的部分内容投标。
2.合格的投标人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经销商投标需有制造商授予的产品销售代理证书或投标授权书。投标人在广东珠三角地区有售后服务能力。
b)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06年11月24日~12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下午5:00。
获取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售标书处。
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06年12月19日上午9:00~9:30 (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06年 12月19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2开标大厅。
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06年12月19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2开标大厅。
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如认为本次公开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质疑和投诉。
9.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510室招标三部 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zhaobiao3@126.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罗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6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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