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公厕、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公厕、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博湖县博湖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公厕、设备工程已经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湖县天兴伟业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博湖县博湖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公厕、设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3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博湖县
2.工程规模:船式垃圾箱400个,垃圾桶1200个,果皮箱600个,8吨压缩式垃圾车5辆,5吨压缩式垃圾车3辆,,3吨压缩式垃圾车1辆,10吨洒水车1辆,小型铲雪车4辆,小型打药车(助力)2辆,打药车(东风小卡4吨)1辆,扫地王(洗扫4.7米)1辆,扫地王(洗扫3.3米)1辆,扫雪滚刷5个,曲臂高空作业车1辆,压路机(2吨全液压)1辆,叉车(3吨)1辆,污水处理设备1套,垃圾车消洗设备及车间1套,公厕5座,50微型车(7座)1辆,30铲车1辆,皮卡车1辆(4驱),小拖拉机1辆(4驱)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营业执照内有汽车、清洁用具、清洁服务经营范围。 无不良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需到人民检察院办理《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函电话:****-*******、187*****838. 投标单位如不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视为无效报名。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7年09月28日 09时30分到2017年10月10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30至
,下午至19:30
2.领取地点: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元)
六、其他说明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开竣工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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