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央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防渗渠建设项目
2017年度中央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防渗渠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于水字【2017】48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于中央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第二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于田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于田县2017年度中央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第二批)防渗渠建设项目项目区分别位于于田县的阿日希乡、科克亚乡、兰干博孜亚农场境内。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阿日希乡7.0km渠道进行防渗改造及配套渠系建筑物51座(其中:桥涵4座、节制分水闸44座、陡坡3座)的改造;对科克亚乡2.5km渠道进行防渗改造及配套渠系建筑物14座(其中:桥涵3座、节制分水闸11座)的改造;对兰干博孜亚农场5.0km渠道进行防渗改造及配套渠系建筑物21座(其中:桥涵2座、节制分水闸19座)的改造。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性,标段划分为:
施工标段:对阿日希乡7.0km、科克亚乡2.5km、兰干博孜亚农场5.0km,总长14.5km渠道进行防渗改造及配套渠系建筑物51座(其中:桥涵4座、节制分水闸44座、陡坡3座);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质量保修期监理。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5日~2017年11月30日,总有效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为其单位人员至少近三个月已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由所在社保局出具并加盖社保局鲜章的含有被委托人的花名册);施工标段还需携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注册证(疆内二级、疆外一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标段的投标人还需携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密封,留复印件)。
5、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19:30。
6、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10月10日16:00。
7、报名、投标地点: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人民政府办公老楼一层左侧)。
8、招标代理: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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