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郎中乡2017年扶贫项目新建道路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濮阳县郎中乡2017年扶贫项目新建道路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县郎中乡人民政府,现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县郎中乡2017年扶贫项目新建道路;
2.2、招标编号:HLZB-
*******;
2.3、工程地点:濮阳县郎中乡境内;
2.4、投资金额:约360万元;
2.5、资金来源:县扶贫资金;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7、工 期:30日历天/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梁大郭—尚寨道路、S307—尚寨道路、于寨—闫寨道路;
第二标段:金辛庄道路;
第三标段:黄河大堤—大郎中道路、黄河大堤—徐寨、闫寨道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提供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提供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5)人员要求:施工员(公路)、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质量员(公路)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提供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6)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7)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两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9)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具有项目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出具时间须在工程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有效)。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下载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注:一个潜在投标单位最多可参与一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21日上午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至第三标段:贰万元整/标段;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
****************0586
行号: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郎中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
136*****166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155*****005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7年 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