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广场及人防地下室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体育馆广场及人防地下室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黄埔体育中心体育馆广场及人防地下室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城[2008]65号 的批准,广州市黄埔区体育局(代建单位:广州市黄埔区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现对黄埔体育中心体育馆广场及人防地下室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黄埔体育中心体育馆广场及人防地下室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体育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广州市黄埔区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 姚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东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以东、护林路以北黄埔区体育中心内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人防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室外广场、周边的室外景观。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
五、预计发包价:约40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 11 月 6 日~2008年 11 月 7 日。
上午:9:00时~11:00时 下午:2:00时~4:00时。如各项目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4、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下同)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持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 2005 年 10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按建质[2007]1号文的规定)。
上述第6点所述各项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之一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业绩详细情况表。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报名时,投标报名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到现场签署诚信声明;(诚信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五)
9、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覆盖房屋建筑工程内容)。
12、拟投入人员组织架构须符合广州市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主要技术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施工技术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的所有相关人员)等,参与本工程的人员不得兼任,并且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须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岗位证、职称证、毕业证及员工所属单位近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或电话查询路径])。
13、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05年度~200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其中净利润要求为正数,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2005年、2006年、2007年没有偷税、漏税情况承诺书,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2005年、2006年、2007年的企业完税证明复印件。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少于于等于20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择优选取前20名并从中抽取12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择优表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七、招标单位保留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现场考核的权利,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投标资格,并将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黄埔区体育局
代 建 单 位:广州市黄埔区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东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0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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