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格尔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格尔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1.建设工程情况简述 工程名称:格尔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格尔木凌之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工程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格尔木市东出口 建设规模:处理生活垃圾为500t/d。 总投资:5067.98万元。 2.建设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简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场地施工噪声、扬尘、废污水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由于拟建场地周围无居民点,施工期间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间废污水不外排;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可将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施工完毕及时清理、平整,可使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位最低程度。 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机械设备噪声;恶臭和粉尘等。 运营期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有:恶臭处理采用生物滴滤塔,垃圾渗滤液收集池产生大量的臭气,臭气经风管排至垃圾坑随坑内臭气一起被除臭风机从垃圾坑上部的吸风口吸出,通过管道输送至臭气处理系统集中处理,此时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处于微负压状态,从而有效确保池内的臭气不外溢。选用组合式恶臭气体治理成套设备,由除臭主体设备、风机和电气自控系统组成,氨、硫化氢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二级标准要求。风选工序产生粉尘,设置集气管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风机抽至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可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生产,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喷洒,不外排;噪声采取消音、隔声等措施;渣料、大块料送至垃圾场。采取上述措施后,工程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以上各种环保措施均作为“三同时”检查工程,将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工程建设及运营不会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只要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要求组织实施,从环保角度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建设单位索取查看,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工程区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及人员。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工程区主要公共场所发布公示,征求意见。 发放调查表,征求公众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2日 8.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格尔木凌之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江源路 联系电话:139*****332 联系人:史工 9.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联系电话:186*****720 联系人: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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