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环卫处环卫专用车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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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鞍山市环卫处的委托,就“鞍山市环卫处环卫专用车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鞍山市环卫处环卫专用车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AZCG2008G057
3、采购人:鞍山市环卫处
4、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5、项目内容:
第一包:垃圾密封压缩车6台
第二包:干湿扫路机3台
第三包:高压冲洗车1台
第四包:自卸车3台
6、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资金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6、具有良好的企业经营信誉及合同履行能力。法人、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在此前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7.7、注册资金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7.8、资质要求: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为车辆生产制造厂家;
(3)符合国家、省及鞍山市车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4)投标车辆应为国家公告产品、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
(5)外省市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省内设有办事处或维修中心。
(6)在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8、领取标书时须提供下列资质文件:
投标人领取标书时需携带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自带U盘,对招标文件进行拷贝。
9、开标时间:2008年11月19日(周三)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鞍山市中华南路236-3号(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3楼会议室)。
11、投标截至时间:2008年11月19日(周三)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12、投标地点:鞍山市中华南路236-3号(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3楼会议室)。
1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鞍山市中华南路236-3号(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3楼会议室)。
1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08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2008年11月13日上午11:00,在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4楼大厅领取。
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地址:鞍山市中华南路236-3号邮政编码:114001
联系人:姜明禄何伟电话:****-*******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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