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湖北省阳新至通城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湖北省阳新至通城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湖北省阳新至通城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9条规定,招标人有权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投标人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在确认函上签字盖章后回函确认。
回函传真:***-******** 联系电话:***-********
1、HRJL-1标段主线桩号调整为:K0+800~K32+950;HRJL-2标段主线桩号调整为:K32+950~K64+255。
2、招标文件P99页A-2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人员)中,标段HRJL-4、6中的人员合计总数修改为27人。
3、投标文件封面上(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均需注明标段号。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3日
确认函
致: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经收到贵公司发来的《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湖北省阳新至通城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补遗书正文共1页,字迹清晰可辨,现回函予以确认。
投标人: (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时间:2008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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