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园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即采购人或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高新区现代农业园区平台载体建设项目- 园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文件编号:

二、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基于互联网云平台建设农业园区的视频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农业物联网应用体系、720度农业休闲旅游、及农业综合信息发布、专家远程指导、农业电子商务等。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313540元。

(详见谈判内容及说明)。

2、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建设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负。超期未完成项目建设的,每超期1周扣除合同总额的0.5%(因招标方的原因引起的超期除外)。

3、付款方式:

主要硬件设备到场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经过上线运行,达到开通的状态,整体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6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于免费维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到期后支付。任何产品、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付款。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的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谈判前六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需与通信运营商签定针对本项目的维保协议,承诺针对本项目建立运维小组,通信线路故障1小时内到场,非光缆故障2小时内排除故障,重大故障24小时排除,并由运营商提供通信线路维保人员小组名单(不少于3人,提供交纳社保证明)。

2、要求提供有相关物联网云平台案例,提供云平台高新技术产品证书。(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

3、要求能提供本地化服务,见售后服务部分;

4、提供物联网温度、湿度、CO2、光照度数据采集器经过市级以上的计量检定测试机构出具的计量校准证书(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

5、提供15万元以上农业生产(非粮库仓储和物流)物联网项目案例1个。

6、承诺开放数据接口、提供核心软件源代码、提供采集器及控制器的电器线路图、PCB图(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为未来接入海安县全县信息化平台打好基础。

7、提供主要硬件设备(拼接屏、数据采集器、设备控制器等)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承诺函(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

(三)谈判保证金

1.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6000元方可参加谈判,否则将予以拒绝。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统一放在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谈判,登录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09日09:30之前送达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花园大道66号2号楼421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壹式叁份。盖章密封后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花园大道66号2号楼421室)。

递交投标文件的未到达现场开标或放弃投标的单位将列入不诚信单位,暂停高新区所有项目投标资格,情节恶劣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对相应的中标或者成交人列入不诚信单位,暂停开发区所有项目投标资格,情节恶劣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文件的解释权归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谈判主持单位: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孙建群 137*****366

九、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建华;卢玲 153*****2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平台 综合信息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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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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