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公安消防大队荣誉室改造装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静宁县公安消防大队荣誉室改造装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静宁县公安消防大队荣誉室改造装修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静宁县公安消防大队 | ||
行政区域 | 静宁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8日15:54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西环支路德美集团对面二楼)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7年09月28日00:00至2017年09月30日00:00 | ||
预算金额 | ¥28.1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增亮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220 | ||
采购单位 | 静宁县公安消防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静宁县滨河路西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静宁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静宁县公安消防大队荣誉室改造装修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JNJY2017ZC-293
二、谈判内容:对净面积为93.5平方米的原办公房间改造为一间荣誉室,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木地板,造型吊顶,制作展示柜、墙面展板,造型隔断,地台,造型展架制作及安装工程等。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28.12万元
四、评标方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2、必须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必须为注册在本公司的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
4、提供自本公告之日起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 9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4:30至17:00。2、获取地点:在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西环支路德美集团对面二楼)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静宁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 静宁县滨河路西侧
联系人:周增亮
电话:139*****220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路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徐改平
电 话:151*****534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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