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光伏发电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林西县五十家子镇光伏发电系统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LZC-2017-157)

招标单位:林西县五十家子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编制日期: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目录
一、招标公告??????????????????????????????????????????????????????1
二、投标人须知????????????????????????????????????????????????????9
三、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22
四、确定中标人方式?????????????????????????????????????????????28
五、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0
六、合同条款???????????????????????????????????????????????????????50


一、林西县五十家子镇光伏发电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经县财政局批准(林财购准字(2017)第153号),受五十家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五十家子镇响水沟村光伏发电系统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间等内容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林西县五十家子镇光伏发电系统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LZC-2017-157
3、项目内容及预算:
响水沟村101.52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合计预算人民币115.3万元整。(¥*******.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设备的明细、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技术内容及要求。
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是薄膜光伏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应具有产品的CGC认证 ,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4、投标人应在近两年内拥有相同项目的良好业绩(不低于50KW),并具有成功运行案例;
5、投标人的被授权人必须是竞价企业的正式职工;
6、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内蒙古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14室。
2、招标文件获取:2017年9月29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可登陆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本公告分别在(http://zb.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林西县人民政府网(http://linxixian.gov.cn/)、林西县三务公开监督服务大数据平台(http://lx.1234.gov.cn/)、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上同时公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四)资质文件提交
1、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异地企业可在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下载《投标人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与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传真到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
2、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须提交下列有效期内的证件原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
⑴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⑵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用工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⑷ 太阳能电池组件CGC认证证书;
投标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上述材料,综合评审时一经核实发现虚假情况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原因造成无效投标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上述材料,综合评审时一经核实发现虚假情况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原因造成无效投标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所有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能提交所要求资质证件原件的
(2)所提交证件原件与所提交的复印件不符的
4、除上述资质证件外,投标人还需提供下列证件供评委评分时核查:
(1)2015年以来不低于50KW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合同原件;
(2)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
2、标书递交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
3、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
4、开标地点: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1602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需通过本企业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入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拒绝个人网银转账和其它缴款方式),凭银行业务回单原件到采购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
户名: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林西支行
账号:150*****642********8
3、投标保证金收据换取:投标人凭银行业务回单原件在开标现场开标前换取。
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采购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采购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在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下午5:30前,以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出具的进账单时间为准。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6、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含不按时参加开标会的情形);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投标人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之一的;
(5)中标人不能按所投产品按时供货的;
(6)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七)投标报价
1、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材料费、设备费、装卸费、运输费、施工费、技术培训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项目验收合格前全部税费。
2、报价时标明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配电柜等主要部件的品牌、规格、型号。
3、中标人负责办理并网发电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确定中标人方式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投光伏发电系统的价格、技术响应程度、实施方案、工程业绩、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确定中标人,中标结果在(http://zb.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上公告。
中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供货,货到后由五十家子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公告的参数对太阳能电池组件、并网逆变器等材料进行初验核实后再实施安装,安装完毕并网发电稳定运行后由五十家子镇政府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如果中标人所供设备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五十家子镇政府做退货处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期要求:
2017年11月30日前必须安装调试完毕并网发电验收合格,否则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
五、售后要求:
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系统应实行售后服务,服务期为25年。保修期:整机系统质保3年,组件质保期10年,逆变器质保期5年。
2、寿命及功率衰减:光伏组件正常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在10年使用期内输出功率不低于90%的标准功率,在25年使用期限内输出功率不低于80%的标准功率。光伏组件第1年内输出功率衰减率≤3%;光伏组件前 3 年内累计输出功率衰减≤5%。
3、在保修期内,投标人应无偿更换(含工时费)由于元器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对于使用原因造成的故障,采购人只承担更换的材料费用。
4、在保修期内,由于下列情况所造成的缺陷、损坏或达不到指标时,不属于投标人责任:
(1)由于采购人错误操作和维修;
(2)设备在现场保存时间超过合同规定期限的问题;
(3)由于非投标人造成的其它错误和缺陷。
5、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投标人总承包范围内的设备,如有光伏发电系统运行不正常时,投标人自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起,48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达设备安装现场,本着先解决问题后区分责任的原则,解决影响光伏发电系统的问题,保证光伏发电系统正常运行。
6、投标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内应附加财产一切险,用于应对极端天气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雷击、冰雹。
(十一)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发电系统并网发电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合同款,两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十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025250
联系人:王智慧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14室
采购人:林西县五十家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立刚
联系电话:186*****973
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二、投标人须知
1、说明: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1.1适用范围
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1.2定义
1.2.1“采购人”系指林西县五十家子镇人民政府。
1.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3项目说明
1.3.1项目基本情况:
林西县五十家子镇人民政府使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集中采购光伏发电系统。
1.3.2工期要求:
2017年11月30日前必须安装调试完毕并网发电验收合格,否则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
1.4付款
1.4.1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1.4.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采购单位交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发电系统并网发电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合同款,两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1.5合格的投标人
1.5.1符合招标公告所公布的条件;
1.5.2其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1.5.3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6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活动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将承担所有的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质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5)确定中标人方式
(6)投标文件的标准和格式
(7)合同条款
2.2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2.2.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2.2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后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即视为默认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2.3采购中心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内容通过采购中心网站正式对外公布,并通知到每一个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也将通过采购中心网站正式对外公布,并通知到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属于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对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都有同等的约束力。
2.2.4对招标文件进行重大修改后,采购中心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通过在采购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公告,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1.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参与投标。
3.1.3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光伏发电系统参数明细表、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的设备排序必须与招标文件排序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1.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投标光伏发电系统参数明细表中必须详细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不填写或填写不明确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技术参数若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如实反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1.6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
3.1.7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8投标报价和结算均使用人民币。
3.1.9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的标书都不予退还。
3.1.10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3.2投标文件正、副本的数量和内容要求
3.2.1投标文件由1份正本、4份副本组成。
投标人投标时,还须以U盘提交填写完整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电子版要求doc或wps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单独密封,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2.2投标文件应由以下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文件目录
(3)投标人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开标一览表
(6)分项报价明细表
(7)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
(8)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9)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
(10)投标人业绩登记表
(11)保证金账户信息表
(12)意见反馈表
(13)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14)货物发运计划、安装(施工)方案和进度表
(15)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
(16)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17)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如与投标产品有关的产品手册、样本说明书、宣传册等。
3.3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要求编写目录,页码应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的投标文件和没有牢固装订或编排目录页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明确在每一份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未按统一格式填写或缺漏项,投标为无效投标。
3.4.2投标文件的各项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3.4.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才有效。
3.4.4投标文件因字迹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5投标报价
3.5.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此表除在标书正本中提供外,还要将另一份相同格式和内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开标一览表”放入密封的小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大会上供唱标使用。以上内容缺一不可,格式、内容和签署要求必须相同,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3.5.2、投标必须整包投标。
3.5.3投标人所报价格含:材料费、设备费、装卸费、运输费、施工费、技术培训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项目验收合格前全部税费。报价时标明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配电柜等主要部件的品牌、规格、型号。
3.5.4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以“开标一览表”所报价格为依据,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报出二个以上报价,投标为无效投标。
3.6投标保证金:
3.6.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
3.6.2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需通过本企业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入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拒绝个人网银转账和其它缴款方式),凭银行业务回单原件到采购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
户名: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林西支行
账号:150*****642********8
3.6.3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采购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采购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在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6.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下午5:30前,以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出具的进账单时间为准。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6.5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含不按时参加开标会的情形);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投标人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之一的;
(5)中标人不能按所投产品按时供货的;
(6)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3.7.投标有效期
3.7.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3.7.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中心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拒绝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集中采购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3.8投标文件递交
3.8.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使用密封袋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招标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
(2)每一密封条注明“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9:0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
3.8.2因客观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将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信函、传真)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3.8.3在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
3.8.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
(3)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3.9售后服务要求
3.9.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系统应实行售后服务,服务期为25年。保修期:整机系统质保3年,组件质保期10年,逆变器质保期5年。
3.9.2寿命及功率衰减:光伏组件正常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在10年使用期内输出功率不低于90%的标准功率,在25年使用期限内输出功率不低于80%的标准功率。光伏组件第1年内输出功率衰减率≤3%;光伏组件前3年内累计输出功率衰减≤5%。
3.9.3在保修期内,投标人应无偿更换(含工时费)由于元器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对于使用原因造成的故障,采购人只承担更换的材料费用。
3.9.4在保证期内,由于下列情况所造成的缺陷、损坏或达不到指标时,不属于投标人责任:
3.9.4.1由于采购人错误操作和维修;
3.9.4.2设备在现场保存时间超过合同规定期限的问题;
3.9.4.3由于非投标人造成的其它错误和缺陷。
3.9.5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投标人总承包范围内的设备,如有光伏发电系统运行不正常时,投标人自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起,48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达设备安装现场,本着先解决问题后区分责任的原则,解决影响光伏发电系统的问题,保证光伏发电系统正常运行。
4、开标和评标
4.1开标
4.1.1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开标大会。参加开标的各方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4.1.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工作人员。
4.1.3开标前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进行唱标。
4.1.4唱标,向所有的采购当事人公开宣读并展示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并填写开标记录。
4.1.5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2评标
4.2.1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采购中心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经济和技术评委于开标当日,由采购人代表、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从本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4.2.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逐项详细审核投标人的资质、资格,审核投标人的技术响应程度、售后服务承诺等各项内容,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标书中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确定预中标人。
4.2.3供应商资格审查
投标人提交标书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进行资格情况审查。
4.2.4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格式、文字、目录、页码、签署、删改、货物(工程)交货(付)期、投标总价是否超预算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4.2.5无效投标情况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2)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重要证明文件过期失效的;
(3)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委托人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或活页装订(散叶、打孔、插条等)的;
(6)投标产品超出其经营范围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无投标有效期或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0)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等;
(1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12)有明显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
(13)未按要求提交样品的。
投标人有上述第10、11、12条行为的,该供应商将被列入到林西县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记录中,二年之内不允许参加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4.2.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重要技术条款(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其进行澄清或后补。
4.2.7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
(1)开标后,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文件尚未表述清楚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2)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委会的询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投标人未进行答疑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受评标委员会的委托,采购中心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采购中心的通知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4)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8评标内容
(1)投标报价;
(2)供货日期;
(3)投标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参数、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装备的质量、性能是否的安全可靠,装备运行是否平稳,对用户是否实用,运行成本、维修费用是否经济;
(4)光伏发电系统的制造工艺、管理水平和选用材料等,备品、备件是否齐全;
(5)售后服务承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人员队伍条件等;
(6)投标人近年来的资格情况、资信情况、能否提供优质服务、有无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及其他社会信誉等;
(7)是否符合国家和地区节能、环保要求,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属于技术创新产品,是否满足国家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等。
4.2.10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在封闭状态下进行,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部进行。
(2)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参加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
(3)在评标过程中,进入评标现场人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进入评标现场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内容。
5、质疑和投诉
5.1质疑
5.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提出询问,其中对供应商资格、技术参数等采购单位确认事项的质疑,由采购单位负责解答;对政府采购程序、中标(中标)结果的质疑,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答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1.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期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文件公示制度的规定予以答复。
5.1.3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1.4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1.5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递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且质疑人必须为本次采购活动当事人。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质疑。
(1)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的具体事项和理由及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4)质疑人的签章及提出质疑的准确时间。
5.1.6质疑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1.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1)非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对中标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质疑;
(3)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投标人法人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
(4)相应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
(5)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提出的质疑。
5.1.8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5.2投诉
投标人提出质疑后,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拥有向同级政府采购部门投诉的权利。投诉程序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5.3供应商如对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结果的质疑,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答疑;如对供应商资格、技术参数等采购人确认的内容质疑,由采购申请单位负责解释答疑。
5.4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定标与签订合同
6.1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原则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投光伏发电系统的价格、技术响应程度、实施方案、工程业绩、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确定中标人,中标结果在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上公告。
中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供货,货到后由五十家子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公告的参数对太阳能电池组件、并网逆变器等材料进行初验核实后再实施安装,安装完毕并网发电稳定运行后由五十家子镇政府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如果中标人所供设备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五十家子镇政府做退货处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6.2中标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中心在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3中标通知
6.3.1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中心按照规定程序给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
6.3.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6.4合同的签订
6.4.1由采购中心组织评标的工作人员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的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书,由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采购货物的数量、技术指标、服务条款和交货时间、地点等条款逐项进行审核后,方可提供采购人确认,按委托协议书的要求进行签订。
6.4.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采购中心审核后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签订。

三、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光伏发电系统详细技术要求
(一)设计和运行条件
光伏组件为室外安装发电设备,是光伏电站的核心设备,要求具有非常好的耐侯性,能在室外严酷的环境下长期稳定可靠地运行,同时具有高的转换效率。光伏组件应在内蒙林西县气候条件下连续工作满足其所有性能指标
(二)项目设备规格及技术参数范围
(1)本技术规范用于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五十家子镇光伏发电项目,它对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的制造、安装、试验、供货的相关工作提出了最低要求,该系统固定安装,分别由太阳电池方阵及支架并网逆变器、交流输出配电箱等组成。太阳能电站要求能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保证25年使用寿命。
  (2)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系统的订货,它提出了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标准的优质产品。
 (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技术规范的意见”或“同技术规范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4)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本规范或较高标准执行。
 (5)本技术规范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标准和规范
  (1)概 述
供货商应该满足或超过下面所列最新版本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最新修改件或补充文本。当出现几个标准、规程和规范阐述同一内容情况时,请遵循最严格的描述。
  供货商应对成套设备的完整性和整体性负责,包括那些为实现整体功能必须的但是未在本规格书中具体详尽列出的。
  (2)引用和参照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GB 50797-2012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Z 19964-2005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 19064-2003 《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 18481-2001 《电能质量 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
  GB/T 14549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50016-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JGJ 203-2010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JGJ/T264-2012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
Q/GDW617-2011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Q/GDW618-2011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测试规程》
CGC/GF001:2009 《400V以下低压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以上标准若有新版,请按新版执行。
  (3)图纸资料提交
  ①提交图纸资料名称和数量
②光伏扶贫电站设计文件2份
③光伏扶贫电站安装使用说明书
  ④试验、检测报告2份;
  ⑤提交图纸资料的时间
  ⑥技术协议签订后1周内,供货商应提供用光伏扶贫电站初步设计图纸2份;
  ⑦买方工程师在收到初步设计图纸后1周内,应将经确认的1份图纸寄送给供货商(或通知供货商自取);
  ⑧供货商收到经确认的图纸1周内提供最终设计文件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四)产品质量要求
太阳能电池组件须具备CGC认证。供货时须提供太阳能电池组件、并网逆变器省级及以上权威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
施工组织方案
(一)施工方案及图纸,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自行编制。
(1)施工方案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含组件分布、并网点的建议及初步设计图纸等)及施工段划分;
(2)针对本项目特点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6)安装和调试方案、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安装段划分;
(7)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齐全,满足项目需要;
(8)安装、调试检测设备齐全,能够满足项目安装、调试和检测的措施;
(9)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0)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切实可行的安装质量保证措施,并确保安装质量的技术措施切实可行能够保证质量达到承诺标准的措施;
(11)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二)组件安装
光伏太阳能组件采用斜屋顶方式安装,荷载应满足光伏组件敷设要求。
电气设计
1、接入方式
根据现场所有具备的接入条件,采用全额上网,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同等规模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同时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本工程电气主接线方案为:采用0.4KV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系统。
2、安全与保护:
(1)具备相应的继电保护功能,保证电网和光伏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维修人员和公众的人身安全。
(2)电气保护符合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要求,与电网保护相匹配。
(3)输出汇总点设置便于操作、可闭锁、且具有明显断开点的并网总断路器,确保电力设施检修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4)并网保护装置主要实现以下保护功能:欠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高频率保护、过电流保护以及孤岛保护等。
(5)自动恢复:实时对外部电网的电压、相位、频率、直流输入及交流输出的电压、电流等信号进行检查,当故障原因消失,电网恢复正常时,并网逆变器并不会立即投入运行,而是需要持续检查电网信号在一段时间内完成正常,然后才从新投入运行。并网延时时间一般为20s~5min。
3、电能质量:
(1)光伏发电接入电网后并网点谐波电压符合GB/T12325-2008《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的规定。
(2)光伏发电引起公共连接点处电压波动和闪变符合GB/T12326-2008《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的规定。
(3)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时,并网点三相不平衡度符合GB/T15543-2008《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的规定。
(4)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时,向电网馈送的直流电流分量不应超过其交流额定值的0.5%。

验收标准及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光伏发电系统,中标人所供产品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不予验收,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赔偿;
2、供货时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薄膜组件、逆变器省级及以上权威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原件。
3、中标人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并施工安装,安装调试完毕,由林西县五十家子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采购文件公告的参数严格进行验收。如果中标人工程施工、使用设备材料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采购单位将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追究中标人的赔偿责任。
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光伏发电系统配置的完整性,能满足设备全部功能的使用,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组件认证证书、光伏板转换率检测报告、光伏板级别检测报告)。
5、因投标人的过错,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并处以罚款



详细技术参数:
响水沟101.52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物资采购清单
项目名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合计
电池组件太阳能薄膜电池组件117.5W 1.2m×0.6m双玻组件块864质保10年,售后服务25年
汇流汇流套件HL-2T(2*0.5m)+1*1m个24质保3年,售后服务25年
汇流套件HL-2B(2*0.5m)+2*1m个24质保3年,售后服务25年
汇流箱12/16汇1,带熔断器(15A)、断路器(160A/200A)、防雷模块、监控模块台1质保3年,售后服务25年
并网逆变器并网逆变器三相 100kW 1000VDCmax非隔离逆变器台1质保5年,售后服务25年
直流线缆直流线缆汇流箱至逆变器ZC-YJV-1kV-2*35mm2米200质保3年,售后服务25年
直流线缆汇流套件至逆变器PV1-F1*4mm 2 米2800质保3年,售后服务25年
连接及支撑设备连接插头原厂MC4插头对120质保3年,售后服务25年
支架三层热侵镀锌(U42*52*2.5)FZ-PM-29支架模块套48质保5年,售后服务25年
并网电表箱225A断路器、电表箱台1质保3年,售后服务25年
设备组装交流线缆ZR-YJLV-0.6/1.0kV 3x95mm2米200质保3年,售后服务25年
交流至计量地埋线缆、线缆沟宽0.6米、深1.5米,开槽回填,交直流线缆的铺设加走线穿管防水米200质保3年,售后服务25年
辅材螺丝、线鼻子、胶布、护管、耗材质保3年,售后服务25年



四、确定中标人方式
(一)评分原则
1、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理念。
2、评委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中标人。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参与投标。
4、中标人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投光伏发电系统的价格、技术响应程度、实施方案、工程业绩、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确定中标人,中标结果在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lxzfcg.linxixian.gov.cn)(http://zb.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上公告。
中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供货,货到后由五十家子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公告的参数对太阳能电池组件、并网逆变器等材料进行初验核实后再实施安装,安装完毕并网发电稳定运行后由五十家子镇政府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如果中标人所供设备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五十家子镇政府做退货处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评分方法:
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总分共100分,分为报价、技术响应、售后服务等方面,具体分值如下:
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分值
投标报价本项得分计算方法为:最低有效报价/供应商有效报价×5050分
技术响应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不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全部满足的得20分20分
产品性价比产品性价比评价7分
人员力量和施工方案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情况和施工组织方案设计评价10分
业绩提交2015年以来不低于50KW工程业绩合同原件,每提交1份得1分,本项最多得分3分;3分
售后服务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系统应实行售后服务,服务期为25年。保修期:整机系统质保3年,组件质保期10年,逆变器质保期5年。
2、寿命及功率衰减:光伏组件正常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在10年使用期内输出功率不低于90%的标准功率,在25年使用期限内输出功率不低于80%的标准功率。光伏组件第1年内输出功率衰减率≤3%;光伏组件前 3 年内累计输出功率衰减≤5%。
3、在保修期内,投标人应无偿更换(含工时费)由于元器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对于使用原因造成的故障,采购人只承担更换的材料费用。
4、在保修期内,由于下列情况所造成的缺陷、损坏或达不到指标时,不属于投标人责任:
(1)由于采购人错误操作和维修;
(2)设备在现场保存时间超过合同规定期限的问题;
(3)由于非投标人造成的其它错误和缺陷。
5、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投标人总承包范围内的设备,如有光伏发电系统运行不正常时,投标人自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起,48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达设备安装现场,本着先解决问题后区分责任的原则,解决影响光伏发电系统的问题,保证光伏发电系统正常运行。
6、投标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内应附加财产一切险,用于应对极端天气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雷击、冰雹。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7分,不满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7分
综合评价评委综合评价3分

(三)备注
1、评标会时,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证件由评委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能提交资质证件原件的;
(2)所提交证件原件与所提交的复印件不符的;
(3)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所列的无效投标情况。
2、有效报价:所投投标文件必须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的投标报价。


五、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

五十家子镇政府光伏发电系统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ZC-2017-157

(投标人名称)
二O一七年九月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人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五、投标光伏发电系统参数明细表??????????????????????????????????
六、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七、拟投入本项目施工设备一览表????????????????????????????
八、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九、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
十、投标人业绩登记表??????????????????????????????????????
十一、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十二、项目施工方案及相关措施???????????????????????????????????
十三、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
十四、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十五、与投标产品有关的产品手册等材料??????????????????????????
十六、保证金账户信息表??????????????????????????????????????????
十七、意见反馈表????????????????????????????????????????????????


(一)投标人承诺书
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你中心项目编号为LZC-2017-157的林西县五十家子镇光伏发电系统招标采购文件我公司于2017年 月 日已收悉。我公司认真研读了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
2、我方的投标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份,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
3、我方同意真实准确的提供你方要求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4、我方保证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
5、一旦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我方的承诺严格履行合同。
6、在此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做到:(1)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4)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人员和评审专家进行商业贿赂;(5)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6)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供应商名称(公章):
详细地址:
手机: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法人签字:
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派我单位(姓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林西县五十家子镇光伏发电系统招标采购活动(项目编号:LZC-2017-157)。授权委托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签署内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中心收到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三)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五十家子镇光伏发电系统公开招标项目编号:LZC-2017-157
项目名称报价金额
响水沟村光伏发电系统合计人民币XXXXXXX元(¥xx.00)
备注: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
2.价格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报价。
3.此表除保留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本表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不单独提供此表的或此表与正本中内容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以上内容缺一不可,格式、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否则为无效投标。
5.优惠承诺属于服务评审内容,如中标,优惠承诺将列入合同条款。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响水沟101.52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物资采购清单单价金额
项目名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合计
电池组件太阳能薄膜电池组件117.5W 1.2m×0.6m双玻组件块864
汇流汇流套件HL-2T(2*0.5m)+1*1m个24
汇流套件HL-2B(2*0.5m)+2*1m个24
汇流箱12/16汇1,带熔断器(15A)、断路器(160A/200A)、防雷模块、监控模块台1
并网逆变器并网逆变器三相 100kW 1000VDCmax非隔离逆变器台1
直流线缆直流线缆汇流箱至逆变器ZC-YJV-1kV-2*35mm2米200
直流线缆汇流套件至逆变器PV1-F1*4mm 2 米2800
连接及支撑设备连接插头原厂MC4插头对120
支架三层热侵镀锌(U42*52*2.5)FZ-PM-29支架模块套48
并网电表箱225A断路器、电表箱台1
设备组装交流线缆ZR-YJLV-0.6/1.0kV 3x95mm2米200
交流至计量地埋线缆、线缆沟宽0.6米、深1.5米,开槽回填,交直流线缆的铺设加走线穿管防水米200
辅材螺丝、线鼻子、胶布、护管、耗材
合计
合计人民币
注: 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光伏发电系统参数明细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生产厂家
详细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生产厂家
详细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生产厂家
详细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生产厂家
详细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生产厂家
详细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生产厂家
详细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生产厂家
详细技术参数:


注:1、此表内容必须详尽。
2、投标设备参数明细表中设备排序必须与招标文件排序一致,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此表必须按要求详细填写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不填写或填写不明确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不提供投标设备参数明细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姓名学历职称专业经验年限拟担任职务简历所在页码








注:1、上表中,“拟担任职务”指: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一般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只能拟定1名,不得拟定多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亲自承担或参与项目的相关技术活动。
2、投标单位须附上有关人员学历或职称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七)拟投入本项目施工设备一览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













(八)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品名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条款说明










(九)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名称单位数量单价生产厂家备注






注:此表内容必须详尽。

(十)2015年以来同类工程业绩登记表
中标(中标)时间中标(中标)金额(元)采购人采购中心联系人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合计金额(元)
注:附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一)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十二)项目施工方案设计及相关措施(格式自定)

1、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整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3、投标人应提交初步的施工进度表,按招标文件要求说明开工日期和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
4、方案方案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十三)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用工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等材料;
4、2015年以来单项50KW工程业绩合同;
5、 太阳能电池组件CGC认证证书;
6、供货时提供投标人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并网逆变器省级及以上权威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
7、招标人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结果告知函原件。
8、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十五)与投标产品有关的产品手册等材料



(十六)保证金账户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林西县五十家子镇光伏发电系统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LZC-2017-157
保证金缴纳信息
供应商账
户信息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称
帐号
保证金缴
纳情况保证金数额
缴纳时间
保证金缴纳人员姓名(签字)
保证金退还账户
保证金退还
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称
帐号

供应商承诺:
1、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账户真实准确。
2、因我公司提供账户信息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签字):

(十七)林西县政府采购意见反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采购单位林西县五十家子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光伏发电系统公开招标
采购时间2017.9
供应商反馈意见
对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人员的工作及服务是否满意?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
对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是否满意?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
其他建议或意见
企业法人:经办人:

六、合同条款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货物一览表
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合计:人民币
2、报价人所报价格含:材料费、设备费、装卸费、运输费、施工费、技术培训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项目验收合格前全部税费。供应商提供中标单位出具的正式发票。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光伏发电系统必须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所供光伏发电系统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是原装正品,供货时提供正规渠道销售证明。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光伏发电系统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光伏发电系统验收后,在使用期内,乙方应对由于产品自身原因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光伏发电系统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第四条 交付和验收
1、乙方必须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并网发电验收合格,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同时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交付的光伏发电系统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光伏发电系统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引起的风险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供货,供货完毕,由五十家子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公告的参数进行验收。如果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采购参数要求,甲方可做退货处理,同时取消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其中光伏发电系统的数量和质量由甲方把关并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验收,大型或复杂的项目,采购单位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发生的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验收结束后,根据验收结果,由采购单位、供货商、采购中心共同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
5、验收结束后,根据验收结果,由甲方和乙方参加验收人员以及供货商共同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
第五条 安装调试、培训
乙方负责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系统应实行售后服务,服务期为25年。保修期:整机系统质保3年,组件质保期10年,逆变器质保期5年。
2、寿命及功率衰减:光伏组件正常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5 年,在10 年使用期内输出功率不低于90%的标准功率,在25年使用期限内输出功率不低于80%的标准功率。光伏组件第1年内输出功率衰减率≤3%;光伏组件前 3 年内累计输出功率衰减 ≤5%。
3、在保修期内,投标人应无偿更换(含工时费)由于元器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对于使用原因造成的故障,采购人只承担更换的材料费用。
4、在保证期内,由于下列情况所造成的缺陷、损坏或达不到指标时,不属于投标人责任:
(1)由于采购人错误操作和维修;
(2)设备在现场保存时间超过合同规定期限的问题;
(3)由于非投标人造成的其它错误和缺陷。
5、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投标人总承包范围内的设备,如有光伏发电系统运行不正常时,投标人自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起,48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达设备安装现场并解决问题,本着先解决问题后区分责任的原则,解决影响光伏发电系统的问题,保证光伏发电系统正常运行。
6、乙方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内应附加财产一切险,用于应对极端天气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雷击、冰雹。
第七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专项资金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发电系统并网发电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两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付款时,需具备下列文件:(1)、购货发票;(2)、合同副本;(3)、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签字、盖章的货物验收报告、货物验收清单、政府采购结果报告。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光伏发电系统规格、技术标准、材料、质量等不合格的,甲方可做退货处理,同时取消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光伏发电系统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光伏发电系统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提供的光伏发电系统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光伏发电系统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办公设备质量进行鉴定。光伏发电系统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货商开户行名称:
帐 户 名:
账 号: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伏发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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