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检修公司变电站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检修公司变电站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检修公司变电站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ZB-FW-2017-09015

1.招标条件

2017年检修公司变电站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天津市信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该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1根据国网(科/2)539-2014《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中环保日常检测要求。110千伏(含66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含换流站,下同)、输电线路应根据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日常检测,建立运行中变电站、输电线路电场、磁场、噪声等环境影响。2017年检修公司海门等变电站应进行噪声和电磁环境检测。

招标内容:对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检修公司海门站等变电站进行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环境检测; 协助完成环保管理子系统基础数据填报;项目拦标价格为39万元。项目工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2.2服务周期: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参与投标竞争的分支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分支机构名义取得的相应资质证书和履约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上级单位(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2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3 财务要求

(1)2014-2016年连续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2)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日起连续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3)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审计报告,则提供自成立日起的企业财务报表。

3.4专用资格条件

(1)注册资本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2)具备相关检测范围、能力或环保检测业绩中的一条及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信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汇的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将标书款直接汇到本公告指定账户后将汇款底单、投标报名表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传真或者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经财务确认后,通过电子邮件或快递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收集模板见附件。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无误,我公司按投标单位所提供开票信息为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无变更的投标单位无需重复提供开票信息,如有变化,及时与我公司联系,联系电话***-********,否则我公司将按原开票信息为其开具发票。若专用发票开具后投标单位未在认证期内(开具后180天)取回并认证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过期作废等),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16:00。

注:标书费汇款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0日上午10:00,投标人在2017年10月20日上午9:30至上午10:00,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信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161号(近十四经路)。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信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161号(近十四经路)

邮编:300171

财务信息(以下帐户用于办理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事务):

开户名:天津市信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4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民族路支行

行号:********0189

财务联系人(办理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等):陈女士电话:***-********

招标联系人:廖女士***-********

电子信箱:tjxhzb@sina.com 传真:***-********-8010


附件: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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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监测服务 环境 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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