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病毒防护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科研所)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病毒防护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科研所)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病毒防护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科研所)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病毒防护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科研所)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交管局公安网和专用业务网已经在网络中部署防火墙、网络版杀毒软件等安全防护产品,可是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其中病毒问题尤为突出、不但破坏能力大、影响范围广、而且反复出现,所以建立立体化病毒防护、监控系统及体系尤为重要,从桌面、局域网及网关三个环节实现病毒的查杀、监控、拦截,达到全方位的控制病毒出现及传播。本次对公安网的防病毒系统建设,将保持现有的统一控制、集中监控;同时提高防病毒软件的考核指标,避免向公安部的病毒传播;降低防病毒软件对于老旧计算机的系统资源占用率;优化虚拟平台防病毒软件部署;加强对于移动介质病毒的防范工作;通过在网络中部署专业的防病毒设备以完善防病毒系统体系。并采用产品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为主,产品为辅助的方式。在减轻中心技术人员工作量的同时,将各个病毒安全防护产品的功效最大化。做到安全遗患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病毒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为公安信息化应用保驾护航。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81.35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了保证公安网的正常使用,防止病毒威胁的恶意传播,提高信息化办公的安全可靠性。天津市交管局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防病毒体系。采用产品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为主,产品为辅助的方式。在减轻中心技术人员工作量的同时,将各个病毒安全防护产品的功效最大化。做到安全遗患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病毒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考虑到天津市交管局及下属单位已经进行防病毒软件的统一安装部署,考虑到产品之间的相互关联,性利用现有资源,天津市交管局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具体理由如下:1.目前使用的瑞星杀毒软件已在天津市交管局系统已经使用多年,并且根据公安部要求已经升级为公安专版产品。可以通过公安部专用管理平台对全网进行日常管理维护,进行全网的统一策略管理,统一的病毒查杀,统一的日志的采集分析,统一的病毒特征码升级。2.全局该防病毒产品的部署率已经达到95%以上,更换产品客户端计算机或服务器至少重启2次,会影响交管系统业务正常运行,而且占用人力,降低办公效率3.该杀毒软件与天津市交管局系统正在使用的其它办公或安全类软件有很好的兼容性。产品运行稳定,不会对日常办公带来影响。由于该产品的服务期已经到期,到期后不再享受瑞星杀毒软件升级及售后服务。现需要对瑞星杀毒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和续保。4.瑞星品牌为国内自主品牌,产品口碑好,并且可以提供有效的整体病毒安全解决方案。网络层病毒防护系统和病毒预警系统,可以与现有杀毒软件进行有效的联动,帮助管理人员进行发现并处理威胁,保证网络环境中的信息安全。5.防毒墙和预警系目前在公安部、天津市公安局和其他省厅多有使用,该系统以与公安网进行了针对性匹配,设备的上线不会对公安业务系统产生影响。并且各个地区的设备之间可以根据需求进行联动,提高公安网整体病毒威胁防护效率。6.建议此次防病毒项目以现有杀毒软件为基础进行升级改造,在网络中部署相应的病毒防护设备和病毒检测设备与桌面端杀毒软进行有效的联动。使公安网等业务专网得到更有效的安全防护。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瑞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大街22号中科大厦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现供应商已为交管局病毒防护服务多年,病毒防护产品也已在天津市交管局系统使用多年,与天津市交管局系统正在使用的其它办公或安全类软件有很好的兼容性。进行产品更换可能会产生以下问题:1.产品兼容性问题,导致部分应用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由软件冲突而导致计算机蓝屏死机等。2.产品更换会导致客户端计算机和服务器进行一次或多次重启,重启服务器会导致交管系统应用业务暂时性中断。影响交管局对外的业务办理3.全局大面积更换占用人力,降低交管部门办公效率。为了保护天津市交管局网络的安全性、可用性、保密性。保证交管系统计算机网络的正常、稳定运行。无因更换病毒防护供应商而导致业务系统兼容性问题和重复建设等不必要损失。建议在交管局与现供应商进行病毒防护项目,并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招标采购。韩雪松中国机房设施工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9月29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10月12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2)联系人:商华杰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病毒防御.rar



2017年0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护 病毒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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