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新苑(二期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二区)7#~9#楼及商场桩基工程(第1标段)
东山新苑(二期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二区)7#~9#楼及商场桩基工程(第1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MJ*******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新苑(二期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二区)7#~9#楼及商场桩基工程(第1标段)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政策[2008]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州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范围:东山新苑(二期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二区)7#~9#楼及商场桩基工程(第1标段),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工程控制价:¥*******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由单位自筹;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鳝溪东山村。
2.3工期: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3.1.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1.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6 根据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未在福州市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1.7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8投标人应为福州建设信息网上公示的《2008年度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承包商。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确定的K值取值为10%,预算价及发包价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11月3日至2008年11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港路金山桔园二期和园19#楼1层
邮政编码:350008
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1#楼12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转823
联系人:邹剑峰、余明初
日期:200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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