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医学院“双一流引导专项”设备招标公告
2017年中医学院“双一流引导专项”设备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中医药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中医学院“双一流引导专项”设备采购项目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中医学院“双一流引导专项”设备采购项目3
项目编号:XHTC-HW-2017-04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晓焕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晓焕(分机5927)、刘佳(分机592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简要技术参数 | 是否 进口 | 分包控制金额(人民币/万元) |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采购用途 |
第一包 | 冰箱、超低温冰箱(-86℃)等 | 部分进口 | 87.1 | 360.6 | 教学、科研实验 |
第二包 | 电热鼓风干燥箱、三气培养箱、CO2培养箱等 | 部分进口 | 47.9 | ||
第三包 | 正置显微镜、倒置显微镜、正倒置一体显微镜等 | 部分进口 | 80.4 | ||
第四包 | 冰冻切片机、电热恒温培养箱、全自动切片机等 | 部分进口 | 59.4 | ||
第五包 | 步态分析系统 | 是 | 39.0 | ||
第六包 | 超纯水、跷跷板摇床、全自动样品组织研磨机等 | 部分进口 | 46.8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8日 09:30至2017年10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有效票据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 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中医药大学资产管理处2014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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