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食品药品检验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食品药品检验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湖财采确【2017】3301号-3304号确认书 批准,现就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食品药品检验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17】—05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数量(套) | 采购预算 (万元) | 技术参数 |
1 | 液相色谱仪 | 1 | 77.03 | 详见招标 文件 |
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 | ||
3 | 电动喷雾器 | 1 | ||
4 | 水浴槽 | 1 | ||
5 | 荧光分光光度计 | 1 | ||
6 | 溶出度仪 | 1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拟投标人是制造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是经销商需提供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授权证书;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29日至 2017年10月13日,上午; 8:30一11:00 ;下午1:30一4:30 。
2、发售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招标代理部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7年上半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拟投标人是制造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是经销商需提供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授权证书。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四)投标人需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五)近两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七)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18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网银方式交至本公司,以到我公司账上为准。(投标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交纳的,请将电汇底单、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开户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001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19日 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二楼开标室,详见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19日9:00时整在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二楼开标室,详见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公告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hzhscpa.com/index.asp)
十二、业务咨询:
代理公司: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嘉;联系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9月29日
招标
|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