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局互联网警情智能分析系统二期建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宝鸡市公安局互联网警情智能分析系统二期建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宝鸡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公安局互联网警情智能分析系统二期。
三、拟采购货物:从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开发建设互联网警情智能分析系统二期。
四、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互联网警情智能分析系统是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一款互联网信息采集、人案现场关联比对实战研判平台。2016年11月,经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了宝鸡市公安局互联网警情智能分析系统一期,按照建设计划,2017年建设互联网警情智能分析系统二期,二期系统主要开发建设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开发建设“个镜”数据分析系统模块;二是开发建设“手机数据多维分析应用”模块;三是开发建设“视频下载检索分析”模块,珠海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互联网警情智能分析系统具有唯一性,国内尚无其它公司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相关信息资源。
五、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六、专家意见:宝鸡市公安局“互联网警情智能分析系统”一期项目由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二期拟增加“个镜”数据分析等模块。该系统为公安专用系统平台,为保证系统的兼容性、一致性和数据信息连续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同意从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平台升级服务。
论证专家:
丁琪 宝鸡市广播电台 高工
郑磊 宝鸡市水资源管理处 高工
周学海 长岭科技 高工
七、公式期限: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
联系人: 宝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张仪 ****-*******
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2017年9月29日********/********090135_242.jpg">********/********090148_326.jpg">********/********090200_739.jpg">********/********090212_66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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